释义 |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天)下午:13:30-17:00(冬天)(周六提供预约登记服务,周日不办理业务,国务院、市人民政府规定放假调休的日期按照规定执行) 我国大部分地区民政局的上班时间是分夏季和冬季的,也有的地区不分或是有差异比较细微,建议大家在领证前,先去电话/官网/微信咨询一下当地民政局。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全省评残工作,制定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待抚恤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军队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员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地军供站、复退军人接待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