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
释义 | 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一、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旧城进行改造时,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农村工厂征用赔偿标准 (一)被征收土地、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对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拆卸、包装、运输、解聘员工和停产造成的违约金等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一项补偿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计算预期经营损失,具体来说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的损失、参照往年同一时期实际销售额或利润确定的补偿等。 (四)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如速迁费、拆迁奖励等费用,具体需结合当地的政策确定。 三、房子遇拆迁时,房屋装修款可以要求补偿吗 在拆迁时,房屋装饰装修费用应该给予补偿。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所做的估价,不包含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对于被拆迁房屋装修装饰的补偿数额,可以先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第二十九条因征收非住宅房屋给被征收人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