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转诊备案可以用多久 |
释义 | 当事人办理的一次转诊备案可以用6个月。如果核准病种在同一所医院多次治疗,并在有效期内结束治疗的,则不需再次办理转诊。如果超过6个月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一、异地就医应办理哪些手续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为: 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2、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 3、急诊:参保者外出,在外地疾病突发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报销。 二、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转诊转院确定表、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的病历、入院证明等。 异地就医申报程序如下: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3、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4、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5、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6、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三、医保异地住院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符合异地转诊条件,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含参保人员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转往其它医疗机构),或符合急诊、急救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备案手续的,在异地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如下: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40%;退休人员为25%。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残疾人为6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低保人员为4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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