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若是开发商建房时就未按规定健全完善消防设施,那是开发商的问题;若是业主购房后将房屋改作他用,而消防设施又未按改作它用进行消防设施配套建设,那就是业主的问题了;若业主只是租房,承租房将一般住房或商业用房改作消防设施层次较高的商业用房,那就是承租户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