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 |
释义 | 1、市农村拆迁设置人口认定到发行房屋拆迁许可证为止,拆迁住宅有市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市内没有其他住宅或住宅,但居住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应该设置拆迁住宅的人口。二.市农村常住拆迁设置人口认定到发行房屋拆迁许可证为止的日子,在被拆迁的房屋中市常住户口不到1年,住在被拆迁的房屋中,市内没有其他住宅或者有住宅,但是住宅困难的情况下,符合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人可以认定为被拆迁的住宅应该设置人口。 1、撤销范围内应设置人口的未成年儿童 2、因工作需要返回市内干部.员工及其搬迁家庭,在撤销范围内直系亲属定居的 3、离婚.退休.退休后从市外搬迁到撤销范围内的家庭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员.学校等人员搬迁到撤销范围内的家庭 5、市内居民应征入伍(境)取消撤销范围内的户籍,有恢复的 6、市内居民服刑.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布失踪或宣布死亡等撤销范围内的户籍,然后恢复户籍的 7、市政府规定的情况。三.没有拆迁范围内的农村常住户口,可以认定应配置人口的情况:房屋拆迁许可证发行日,没有拆迁范围内的市常住户口,市内没有其他住宅或住宅,但居住困难的情况下,符合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人,可以认定应配置拆迁住宅的人口。 1、有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其父母应在拆迁范围内设置人口 2、户籍从拆迁房屋转移,拆迁时仍处于搬迁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员、学校等人员(不包括在国外结婚) 3、应征入伍取消户籍的人员 4、服刑或劳动教育取消户籍的人员 5、户籍不在市内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房屋拆迁许可证发行日期满2年,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人员 6、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配置的三个标准(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农村房屋所有者是被拆迁者。住宅建筑面积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票、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住宅建设许可证书计算。 (二)拆迁配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 1、征地拆迁住宅,征地村或村民组建拆迁,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相同价值的所有权住宅交换。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是:(被拆除的住宅建设重置单价与新的相结合,在该地区新建的多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补助金)×被拆除的住宅建筑面积。 2、征用土地拆除住宅,征用土地的村庄和村民小组不拆除的情况下,如果具备土地建设条件的话,应该用以下方法补偿没有变成城镇户籍的被拆除者。被拆除的人可以在乡(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庄和居民点范围内申请住宅基地的新住宅,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是(被拆除的住宅建设重置单价与新的价格补助金相结合)×被拆除的住宅建筑面积。被拆除的人使用新宅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部门支付给被征收的村庄和村民组。 3、征用土地拆除住宅,征用土地的村庄和村民小组不拆除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简单的住宅建设条件,按照第一条规定的方式补偿没有变成城镇户籍的被拆除者,但被拆除者不得申请住宅基地的新住宅建设。被拆除的住宅建设重置单价新结合,建设部门委托具有市房地产资源局认可的房屋拆除迂回评价资格的房地产评价机构评价的该地区新建多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助金标准,由被拆除的房屋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三)《规定》明确拆除住宅,补偿被拆除者的搬迁补助费、设备搬迁费、过渡期间的临时配置补助费,从过渡期限过期日起增加临时配置补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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