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和受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房子有份。但是,如果公公婆婆在生前,明确说明这房子不给,或者明确说明这房子给丈夫的除外。想要知道婆家动迁儿媳妇是否有份,还得看动迁的具体时间。如果在动迁政策之前,儿媳妇的户口已经迁到了婆家这边,这个动迁房儿媳妇肯定是有份的。但如果是房子动迁了以后,儿媳妇才嫁到这个家里来,那么这个动迁房就没有儿媳妇的份了,也就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但如果男方愿意把这个房子转入到儿媳妇的名下,那么儿媳妇也就拥有这个动迁房的部分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