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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有人伤要不要先垫付?
释义
    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时,并不一定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等费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而肇事方通常不需要垫付医疗费,因为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时,是否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等费用的问题,并不一定需要这么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2、肇事方通常不需要垫付医疗费,原因如下:
    (1)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2)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3)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发生车祸必须报警吗?
    1、发生车祸并不是必须报警。
    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可以不报警,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处理。如果不撤离或协商不成的,一般还是应当报警交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1)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若是需要到医院治疗,那么一般是由需要治疗的一方先自行支付医疗费,如果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医疗费的垫付请求,该部门认为有必须垫付的,通常会向保险公司发出垫付医疗费的通知。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拓展延伸
    在交通事故中,垫付医疗费用是一项重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受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被侵害人,并通知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垫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的要求,并且交通警察或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记录垫付情况。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负担抢救费用的部分,抢救的费用的负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垫付医疗费用有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负担抢救费用的部分,抢救费用的负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分配。
    结语
    在交通事故中,垫付医疗费用等费用并不一定需要这么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如果需要抢救受伤人员,保险公司应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而肇事方通常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因为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也不会确定赔偿金额,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需要到医院治疗,一般是由需要治疗的一方先自行支付医疗费,如果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医疗费的垫付请求,该部门认为有必须垫付的,通常会向保险公司发出垫付医疗费的通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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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