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车祸了车主有义务垫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不需要垫付。按法律规定,医院有抢救的义务。这就是说,即便第一时间钱没到位,也不会影响伤者抢救,在这个期间,并不需要我们出任何钱。其次,车只要是在车管所上了牌的,都已经买过交强险,这笔抢救费用,就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这部分的赔偿不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会暂先垫付余下的费用,也不用着我们。所以一旦出现事故,不管自己是不是责任人,最好都不要垫付医药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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