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人不付医药费怎么办 |
释义 | 肇事逃逸人不付医药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后仍不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伤者在医院的抢救费用不足,可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全险撞人没钱垫付怎么办 (一)全险撞人了,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肇事人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1)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2)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二) 二、救护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救护车闯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救护车的责任。特种车辆可以闯红灯,但是这个是有条件的,就是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以闯红灯,如果未确认安全就闯的,那么需要承担责任。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谁先垫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是可以先由肇事者进行垫付的,或者是其保险公司进行垫付的,对于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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