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 第172条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内容如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案子到了公诉科应当如何处理 案件到公诉科后检察机关审查公安部门移送公诉的案件材料后,认为事实清楚,符合起诉标准的,检察机关受理。公诉部门的职责如下: 1、审查公安机关、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和上级法院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2、监督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 3、认定和起诉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和漏犯; 4、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5、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者普通程序简单审理的意见; 6、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监督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认罪认罚后判后又上诉会留案底吗 只要构成犯罪就会留有案底,跟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认罪认罚又起诉也是会有案底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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