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在校期间无息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在学生就读期间由国家承担,即在校期间不需要承担利息。2、离校后收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还款方式:(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法律客观: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