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取他人财物什么罪 有可能涉嫌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 抢劫 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 抢劫罪 规定在 侵犯财产罪 这一章。无论 犯罪嫌疑人 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