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一、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什么 1、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要求解任受托人等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承担后果的义务、承担处理事务费用的义务、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等。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有以下几项: 1、遵守委托人指示的义务 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应当依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的指示依性质可分为三种:其一为命令性的。即受托人绝对不能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其二是指导性的。在此情形下,受托人以坚持委托人的指示为前提享有部分酌情裁量权。其三是任意性的。 2、办理受托事务的义务 这是受托人的主要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相互信赖关系,所以在当事人间如无特别约定和习惯,且也无不得已的原因时,原则上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而不得由第三人代为处理。法律上之所以不允许受托人任意地为转委托,是为了防止出现受托人有负委托人的信任而损害其利益的情形。 3、报告义务 受托人应依委托人的请求,随时或者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关系终止或委托事务已经完成时,受托人应该将处理受托事务的经过及处理受托事务的结果报告给委托人,并且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清单、发票等。受托人履行报告义务的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需要约定。受托人履行报告义务,尤其是委托事务终止时的报告,不以委托人的请求为前提,虽委托人未请求其为报告,而受托人不及时报告的,也是违反委托合同的行为。 4、移转利益和权利的义务 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所收取的货币、物品及其孳息等利益和权利应当交付给委托人。法律一般并不明确规定受托人履行移转利益和权利的义务的时间,因此受托人的交付义务属于不定期债务。但在委托人催告后,受托人仍然没有履行交付义务的,受托人应负给付迟延的责任。 5、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崔玙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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