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黄色虚线超车,同车道上车辆压线与我车辆碰撞这是谁的责任 |
释义 | 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由违章者或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由主要违章者和其他违章方分别承担。同等责任适用于各方违章行为情节相当的情况。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为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保险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保险赔偿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事故责任的归属,以确定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通过调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等手段,可以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同时,保险赔偿也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当事故责任认定后,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因此,及时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赔偿的相关知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五类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在事故中,由违章者承担全部责任或无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一方无责任。若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主要违章者负主要责任,其他方负次要责任。若各方均有违章行为,且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保险赔偿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问题,了解相关知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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