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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工资4000扣多少税
释义
    2023年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因此4000元的工资是不需要缴纳税务的。目前个税的应缴纳所得额=每月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5000元,其中专项扣除包括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包括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等。
    法律分析
    由于2023年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所以4000元的工资是不需要缴纳税务的。
    目前我们所缴纳个税的应缴纳所得额=每月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5000元,专项扣除指的就是我们个人所缴纳的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即为2019年新推出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医疗、继续教育、租房、房贷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某些专项支出的规定。这些专项支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此外,根据个人情况,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等专项扣除。这些专项扣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从而降低纳税人的税负。
    结语
    2023年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因此4000元的工资是不需要缴纳税务的。应缴纳所得额=每月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5000元,其中专项扣除指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医疗、继续教育、租房、房贷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 入 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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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 9: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