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时债权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等。 一、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具体来看应当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清算后的职工有何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员工破产时可以获得相关的赔偿,并且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完员工的工资,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相关赔偿费用才能够进行破产,其次是要结清。企业所欠的相关债务之后,才能够顺利破产。否则相关单位是不会批准企业进行破产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