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规定如下: 1、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支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 3、缴纳公司所欠的税费; 4、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一、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债务可以申请破产按照清偿顺序清偿。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首先偿还公司欠下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及抚恤费用,还有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该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后偿还之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偿还公司的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同一个顺序的要求的,则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二、职工在公司清算时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在清算时,对于剩余财产的分配是有清偿顺序的, 三、宣布破产就不用还钱了吗 破产了也是要偿还债务的。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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