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不能夺回孩子抚养权。只能变更抚养权。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需要证据证明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一是协商。二是依法诉讼,诉讼需要举证证明您适合抚养孩子,您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