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最低工资 标准包括保险吗?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 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注意: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 年休假 、 探亲假 、婚 丧假 、 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由此可知,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 养老保险 、 工伤 保险、 失业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和 住房公积金 。 相关内容链接: 劳动者工资的支付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5) 劳动关系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