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企业强制员工办理内退是否违法,违反了那条法律法规? |
释义 | 单位强制职工内退违法,应提供新岗位或转岗培训。《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符合特定条件,如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在医疗期内、孕期、哺乳期、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等。单位必须遵守法律,不能强制职工内退,而应积极为其提供新岗位或转岗培训。 法律分析 单位强制职工内退不合法。单位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经本人提出申请与单位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单位对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积极为其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提供转岗培训。 单位不得强制职工内退,否则属于违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企业内退政策合规性及法律法规解析 企业内退政策的合规性是指该政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企业不能强制员工办理内退,员工应享有自愿离职的权利。如果企业强制员工办理内退,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具体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可能涉及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用工制度等相关法规。企业应当仔细审查内退政策的合规性,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避免法律风险和劳动纠纷的发生。 结语 单位强制职工内退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除非符合特定情况,否则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满十五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况下,单位都不能强制其内退。企业应审查内退政策的合规性,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法律风险和劳动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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