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 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拿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单位的离职单拿到社保转移单。(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要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本人的社保账号。 3、 凭新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身份证,原社保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单到当前的社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账户的异地接续。根据国家的最新社保政策,转移时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