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儿童年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儿童年龄的规章,但我国刑法中,有对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责任年龄划分: 一、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自然人或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二、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犯罪负刑事责任,简称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犯了除此之外的其他罪名也不受追究。 三、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对所有犯罪都负刑事责任。 四、从宽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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