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市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东莞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十级伤残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赔偿基数是2551元乘上6个月为15306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乘上2551元等于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乘2551元等于2551元。总金额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加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加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为28061元。 一、工伤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为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和护理费之和。其中,医疗费等于治疗费加药费加住院费等费用之和。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的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的标准。伙食补助费等于X元乘上X人再乘上X天,食宿费等于X元乘上X人再乘上X天。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的单位进行负责。经过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每月平均一人的标准进行护理费的支付。 二、工伤十级伤残要赔偿多少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为本人七个月的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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