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人是否有时间限制? |
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申请时间有期限限制,需在离婚诉讼期间提出。严重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则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儿子非亲生离婚不一定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婚姻一方因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怀孕离婚赔偿标准根据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双方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终止妊娠离婚一般无赔偿。 法律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的申请时间有限制,需在离婚诉讼期间提出。若婚姻中的一方涉及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则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一、儿子在非亲生离婚能不能获得精神损害 因为儿子非亲生导致夫妻离婚的,一方当事人不一定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对方给予自己精神损失赔偿,只有当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怀孕期间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怀孕离婚赔偿的标准有要根据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根据《民法典》,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三、终止妊娠离婚有哪些赔偿 离婚终止妊娠一般无赔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因终止妊娠而导致感情破裂的,可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精神损害赔偿申请时间有哪般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在遭受侵害时因无法反抗而受到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在侵害发生时即存在的精神损害,应当在侵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精神损害赔偿申请时间的规定为侵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语 离婚损害赔偿的申请时间有限制,需在离婚诉讼期间提出。只有当婚姻中的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才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怀孕期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终止妊娠离婚一般无赔偿,但因终止妊娠而导致感情破裂的,可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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