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次数上限存在吗? |
释义 | 离婚登记没有次数限制,但需确保合法且处理好现有婚姻关系后才能再婚。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涉及家庭暴力、吸毒、赌博行为或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法律分析 一、离婚登记是否有次数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和离婚并没有次数的限制。然而,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确保双方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且需处理好现有婚姻关系后才能就再婚问题进行考虑。婚姻自由,结婚和离婚均属于个人行为,他人无权干涉。 二、起诉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二)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三)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结语 离婚登记没有次数限制,但需确保合法且处理好现有婚姻关系后才能再婚。起诉离婚时,需提供诉讼主体资格、抚养子女为宜、婚姻关系破裂等证据。他人无权干涉婚姻自由,应尊重当事人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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