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是否必须到场办理结婚登记? |
释义 | 结婚登记需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或书面意见代替。如有一方或双方不能到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结婚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件(如适用)、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如适用)、父母所在地的身份关系证明(如适用)。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不能采取委托他人代理的方式,也不能用书面意见代替本人亲自到场。对于有一方或双方不能本人亲自到场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一律不得进行婚姻登记。夕结婚登记申请须提交的证件。 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下列证件: (一)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 (三)离婚后申请再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 (四)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须持有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五)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在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须持有该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关系的证明。 拓展延伸 结婚登记的要求和程序是什么? 结婚登记的要求和程序是指在法律上合法地成为夫妻的过程。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双方必须满足年龄要求、婚姻自由意愿、无婚姻障碍等基本条件。具体程序包括填写登记表格、提供必要证件、亲自到场办理、支付登记费用等。通常还需要有证人作为见证。在办理过程中,法定机构会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办理完成后,会颁发结婚证书,正式宣告双方的婚姻关系。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或律师,以了解更详细的要求和程序。 结语 结婚登记是一项法律上合法成为夫妻的过程,必须满足一系列要求和程序。双方需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书面意见代替。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件。离婚再婚需提供离婚证明。某些地区还要求提供健康检查证明和身份关系证明。具体要求和程序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或律师以了解更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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