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如下: 1、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2、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3、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4、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5、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工期延误的情形有哪些?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6、工程质量鉴定; 7、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综上所述,这些情况属于发包人违约或者是应当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反之,如果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是承包人的违约或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则工期不能顺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