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吗? |
释义 | 现在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所以违约解除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正式工被辞退该怎么办 正式工被辞退的,应当根据辞退的原因进行处理。正式工因法定过错被辞退的,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其他法定原因辞退的,用人单位在辞退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赔偿金。 二、临时工需要上保险吗 临时工需要上保险。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它用工形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临时工受伤是否算工伤 临时工受伤算工伤。临时工伤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职业病、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法定情况下。在我国法律上,临时工和正式工没有区别,只要付出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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