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装修公积金的提取方法是: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装修的提取公积金的本人要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需要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