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堵门不让正常营业犯破坏生产经营罪。 认定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标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恶意堵门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阻碍通行权。 认定民事侵权行为阻碍通行权标准: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综合上述,如干扰商家正常经营,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者,则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者,则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