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公司的劳动合同需要留着吗 |
释义 | 劳动者辞职后,其手里那份劳动合同是自己留着的,并不需要交给公司,因为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