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发展计划批复、土地使用证等材料。 法律分析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 3.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资建房由单位集中办理,集资建房单位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 结语 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个人资信证明等。二手房贷款还需提供卖方身份证、房产证、评估报告等。单位集资建房贷款需要提供立项批复、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签订协议或担保合同。请前往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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