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组织对于党员申诉回复工作程序一般限制工作日(7~15天),最长也不会超过一个月。上级机关接到个人申诉后,应及时进行初步调档调查,对程序和事实上存在对党员处理不公。党章和党的纪律条例没有规定党员因对处分不服提起申诉的时间限制,即随时都可以申诉,可以向下处分决定的单位的上一级党的组织(包括党委和纪委)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