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 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定期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