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明超标电动车强制报废时间 |
释义 | 昆明超标电动车强制报废时间是5年。1月1日起昆明电动车将施行新规,届时,昆明超标的大马力快速电动车将从根源上淘汰,市面上已存在的超标电动车自购买之日起骑5年就得报废。 为规范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昆明市此间出台了《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并将于明年实施。据昆明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实施后,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每小时15公里没有改变。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昆明市不得生产、销售,新规实施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购买之日起骑5年就得报废。 新国标出台以后,国内的电动两轮车标准将电动车市场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大类别。 需要注意的是,新国标全文具有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动摩托车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 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法律依据: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四条 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协助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制动性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 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当依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 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制造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销售商应当承担回收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责任。 鼓励消费者将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交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商回收。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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