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地发生高空坠物造成相关人员人身伤害,需要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明确的话,则应该由具体责任人来进行赔偿。如果无法划分具体责任,则应该由可能造成坠物情况的人员来负责。 所以,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如何赔偿 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伤人向谁索要赔偿 高空坠物伤人向所有人或管理人索要赔偿,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