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医疗事故的法律援助, |
释义 | 医疗事故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如下相关材料:1、符合要求的《法律援助申请表》;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4、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需要医疗事故方面的法律援助? 医疗事故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如下相关材料:1、符合要求的《法律援助申请表》;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4、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您好,刘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医疗事故 出了医疗事故的处理:1、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2、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3、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第四十四条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如下: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主体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4、患者人身损害与主体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有: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有: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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