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犯罪行为包括: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1、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2、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 3、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指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