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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骂人有没有录音可以拘留,具体规定是什么?
释义
    骂人有录音不一定会拘留,如果骂人的情节很轻微,即使有骂人的录音也不会拘留。但是如果公然辱骂他人、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会对其采用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骂人有录音可以拘留吗?具体规定是什么?
    骂人有录音不一定会拘留,如果骂人的情节很轻微,即使有骂人的录音也不会拘留。但是如果公然辱骂他人、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会对其采用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骂人有录音可以拘留吗?具体规定是什么?
    骂人有录音不一定会拘留,如果骂人的情节很轻微,即使有骂人的录音也不会拘留。但是如果公然辱骂他人、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会对其采用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拘留是否可以判缓刑,具体规定是什么?
    被司法拘留不会影响犯罪人适用缓刑,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具体是指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犯罪人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再依法决定是否对其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适用缓刑有特定的条件,首先,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罪的轻罪,也就是说,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四个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行政拘留监护人可以探视吗?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行政拘留是可以探视的。探视的要求有:持有效身份证件,律师会见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如何执行拘留,具体规定是什么
    执行司法拘留: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交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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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