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往颅内占位病史影响重疾险理赔比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理赔比例是否受既往颅内占位病史影响,应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若合同中存在明确的排除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该条款拒绝理赔。若合同中未明确排除,应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事实和合法性原则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订立,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真实、完整地披露有关情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保险人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或者不予赔付的,被保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支持。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总结:既往颅内占位病史是否影响重疾险理赔比例,应当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被保险人需要在申请重疾险之前,充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并如实披露相关情况,以避免理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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