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证与伤残鉴定是否为同一概念? |
释义 | 伤残鉴定与残疾证不同,前者是劳动部门核发的工伤保障证明,后者是残联核发的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伤残鉴定可能存在司法鉴定超范围、材料虚假、标准不当、结论与其他证据矛盾、回避问题、错误结论等问题。 法律分析 伤残鉴定和残疾证不是一回事。具体如下; 1、工伤伤残证是由劳动部门鉴定核发的,是在工作中造成的伤残,是对劳动者的保障证明; 2、残疾人证是由残联鉴定核发的,残疾人证是为了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拓展延伸 残疾证和伤残鉴定的区别及其对个人权益的影响 残疾证和伤残鉴定是两个相关但不完全相同的概念。残疾证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明个人残疾程度的文件,通常用于享受残疾人福利和权益。而伤残鉴定是由医疗专家进行的评估,用于确定个人是否符合伤残认定标准,以便获得相关救助和赔偿。尽管二者都与个人的身体状况有关,但残疾证更侧重于证明身体残疾,而伤残鉴定则更侧重于评估损伤和功能障碍。对个人权益来说,残疾证可以帮助残疾人获得相应的福利和支持,而伤残鉴定则可以为事故受害者提供合理的赔偿和救助。因此,了解二者的区别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结语 残疾证和伤残鉴定虽然相关,但并非同一概念。残疾证是为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而伤残鉴定是对工作中造成的伤残进行保障证明。了解二者的区别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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