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物可以私人买卖吗 |
释义 | 一般的文物可以私人买卖。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但是,有些国家特殊规定的文物不允许买卖,如下: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一、妨害文物管理罪如何量刑 妨害文物管理罪的量刑,具体如下: 1、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罚; 4、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以罚款。 二、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怎么判 走私的文物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文物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文物价值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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