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路边没有禁停的停车怎么处罚? |
释义 | 道路边缘的白色实线,实际上是机动车道的边界线,用来分隔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之用,白色实线与能否停车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在有白色实线的路边,车主需要通过其他的标志标线,来明确自己能否停车。 严禁长期和临时停车:路边有黄色实线,或路边有“×”字禁停标志,或路边有“斜线加‘停’字”的禁停标志。 允许临时停车:路边有黄色虚线,或路边有“”字临停标志。 所谓临时停车,通常意义上是指即停即走,而司机必须留守在车内,以便可以迅速撤离。如果是电子警察执法,车主将车停在有明显的禁停标志路旁,且离开了车辆,电子监控设施会拍摄取证处罚;如果是现场执法,执勤交警发现违停车辆后,通常会劝阻司机即时离开,若司机不在车内,或拒不听从劝阻离开的,交警会开出罚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