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证放弃房产继承权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3、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4、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