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之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是离婚男女的婚姻状况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之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是离婚男女的婚姻状况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离婚协议已经载明了财产分害等离婚要件,双方签名就算产生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不代表夫妇关系在法律上解除,所以,需要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就可以了。协议不需要公证。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要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以下情形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是无效协议。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协议是无效协议。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财产分割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离婚协议的生效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条件,而不是办理公证手续。因此,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不是强制性的公证。若当事人想公证离婚协议书,那就先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离婚协议公证手续如下,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离婚协议书,可以说是离婚协议书里的必需品,但在诉讼离婚案中,协议书不是必须的。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协议内容,这样才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害,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签订后后悔的情况出现。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是指对于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由于男女双方缺乏婚姻的合意,因此受到胁迫的婚姻一方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违法结合的一种婚姻。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视为有效婚姻。 二、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和目的不同。离婚是以合法的婚姻为对象,目的主要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两个人之间的婚姻是自愿结合在一起,生活之后由于种种因素导致感情破裂而导致的离婚;而可撤销的婚姻是被迫结合在一起的; 2、法定事由不同。离婚的法定事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律规定的离婚与不离婚的界限,根据司法审判的具体实践,也有具体的判断标准;可撤销的婚姻事由仅限于因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可能是由亲属胁迫,也可能是被拐卖之后而被胁迫的婚姻关系,因欺诈而产生的婚姻关系是没有撤销权的; 3、请求人不同。离婚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婚姻关系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可撤销的婚姻是仅限于被胁迫的一方有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另一方无权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4、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的行使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可撤销婚姻只能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婚姻撤销之日起1年内提出。离婚是解除合法婚姻的法律手段,而婚姻被撤销是违法婚姻的法律后果,它们有严格的区别。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综上可知,因胁迫结婚的,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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