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上班期间受伤如何办理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农民工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属于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由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其他。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二、雇佣关系发生意外工伤如何索赔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依照保险规定赔偿,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工作中将工友误伤需要负责吗 上班期间误伤工友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误伤工友属于意外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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