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分户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分户证明是由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的,也就是其所在的基层公安机关出具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农村分户证明应当具有的内容为:当事人的相关信息、所在的具体地区、分户原因以及分户后所在的住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