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遗产怎么继承? |
释义 | 1、养老保险作为遗产首先是被投保时签署的合同之中的受益人来继承,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养老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2、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一、关于养老保险可以被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社会保险法》 第14条规定:“参保者个人养老账户中的余额不得提前支取,只能到参保者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操作(申请领取或者取出),当参保者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继承。” 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三条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保险作为一种法定的可以被继承的遗产,在民事主体死亡之前,是可以制定可以继承的受益人的,若是在投保时并没有在合同之中约定受益人,那么养老保险可以与其他的遗产一样,被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这些继承人可以同时参与到遗产的分割活动之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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