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商标侵权,如何维权? |
释义 |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行政处罚。销售者如不知道商品侵犯商标权,能证明合法取得且提供来源,不需赔偿。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停止侵权、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罚款等。如侵权未构成犯罪,可处罚款或非法经营额百分之五十以下。当事人可请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行为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处理。 法律分析 一、在不知情况侵犯商标权怎么办 1、依据商标法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雄伟人实施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违法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应当受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行政责任使用于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为: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3、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5、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可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6、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语 合法取得并能证明商品来源的情况下,销售者不承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要求赔偿时,被控侵权人可以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该商标为抗辩,但需提供三年内实际使用证据。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法证明实际使用或其他损失,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侵权行为可能面临的行政责任包括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制造工具、收缴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同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可根据情况请求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以获取侵权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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