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诊大病必须在参保地办理吗 |
释义 | 门诊大病不是必须在参保地办理。 现在的医保是可以全国报的,一般要求是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有些地方如果你在外地的话,一定有住院的才有得报,有些全部都可以报,你要把发票寄回,并要有医院的证明。如果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就医也可享受医保相关待遇,但是在转异地就医前,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然后就可在异地就医了,治疗完成后,凭相关票据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 1、IC卡、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卡(绿色贴照片)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手册; 2、有效收据单据(发票); 3、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介绍信、出院证明; 4、住院材料: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大型检查报告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异地医保报销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请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异地医保报销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政策,建议在就医时携带医保卡和相关证明文件,遵守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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